王乘风

朝露(一)


黑刀夜的刀纹像是远山,层峦叠嶂,意境悠远。米霍克将刀高高挥起,墨蓝色的剑气沿着刀纹的轮廓晕染开,继而蓬勃迸出,形成火焰般的实体。前方是一只名为暴松球的近海之王,浑身布满由外骨骼形成的鳞片,硬度胜过钢铁。米霍克劈出一记斩击,巨大的光弧飞向近海之王,将它分为两半。所谓剑道,战胜敌人也战胜自己,在不断超越极限的过程中修炼至高的气概。米霍克回忆着刚才的招式,任由小船穿过近海之王的尸体。


旁边有两个着装妖娆的壮汉,他们是来找鹰眼挑战的剑士,只是比试还未开始,暴松球突然浮上海面,险些将他们的船撞翻。看着鹰眼劈开近海之王,然后乘着棺材船从它中间穿行而去,劫后余生的他们流泪大喊:“不愧是世界第一剑豪的鹰眼,我们已经被您的气概折服啦。”鹰眼没有回头,说:“你们太弱了。”两位剑客自尊心受创,哀嚎:“真是无情的男人。”


鹰眼不予理会,乘船远去,广阔海天之间,只有身侧两点烛火伴随他的思维起舞。世人所谓的感情才是无聊,轻易地欢喜和悲伤,不知举止有多肤浅。米霍克还认为,喜欢是一件郑重的事,比如喜欢一株花,就要奉陪到底,从发芽到枯萎都亲眼见证。只在花朵正芬芳灿烂时折下,享受那一刻的美好春光后随手丢弃,如此轻浮的情感,辜负别人也作贱自己。与其薄情,不如无情。


米霍克是出来买酒的。他喜欢红酒,然而克拉伊贾纳岛常年笼罩于浓雾中,匮乏的光照无法支持果树的生长,后山上倒有几棵野葡萄,只是果实干瘪,味道酸苦,连狒狒都嫌弃。米霍克进入小镇,提着vine tarapaca回到港口。


一个红发男子正背对他站着,与伙伴侃侃而谈。风吹过鬓角的瞬间,小镇上所有人的声音和身影都变得模糊,只有眼前那人,仿佛肌肉的细微牵动都释放出强烈的气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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